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已经启动2018年度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日程安排转发如下:
一、组织动员(10月17日-10月19日)
各学院(部)成立聘任推荐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成员以及教师代表组成,传达、学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安排具体评聘工作。
二、申报高级职称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20日-10月25日)
1.应聘高级职称人员根据申报职称类型填写2018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用表(或至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专区-职务评聘下载),由各基层单位审核汇总后,10月23日前发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email protected]。
2.应聘高级职称人员同时登录苏州大学人力资源信息系统(//ehall.dlbcpt.com)进入“教职工个人数据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仅需填写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教学、科研等成果。
各基层单位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规范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务必于10月25日前确认提交。
(二)材料审核(10月26日-11月1日)
教务部、人文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研究部发布通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现场对基层单位所推荐的应聘高级职称人员教学、科研成果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处汇总结果并反馈各基层单位,由各基层单位公示。
除以上三个部门,其余成果均在系统内审核,无需至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
(三)基层单位测评、推荐(11月2日-11月6日)
1.各基层单位对应聘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民意测评、思想政治表现测评及教学质量考核,确定考核等第。应聘高级职称人员须作述职报告。
2.各基层单位根据审核和测评结果,对应聘高级职称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提出明确意见,填写2018年职称评审单位用表(或至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专区-职务评聘下载),并发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email protected]。
3.应聘高级职称人员同时登录苏州大学人力资源信息系统(//ehall.dlbcpt.com)进入“职称评审”核对、补充相关信息,上传送审代表作,各基层单位务必于11月6日前审核完毕并正式提交。
(四)资格复核(11月7日-11月8日)
学校对基层单位所推荐的应聘高级职称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计入申报次数,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基层单位。
三、申报中级职称程序
(一)个人申请(11月12日-11月15日)
1.应聘中级职称人员填写2018年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用表(或至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专区-职务评聘下载),由各基层单位审核汇总,并于11月15日前发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email protected]。
2.应聘中级职称人员同时登录苏州大学人力资源信息系统(//ehall.dlbcpt.com)进入“教职工个人数据系统”完善个人申报信息,仅需填写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教学、科研等成果,且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各基层单位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规范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务必于11月15日前确认提交。
(二)基层单位测评、推荐(11月16日-11月20日)
1.各基层单位对应聘中级职务人员进行民意测评、思想政治表现测评及教学质量考核,确定考核等第,根据申报职称类型填写相应2018年职称评审单位用表,并发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email protected]。
2.应聘中级职称人员同时登录苏州大学人力资源信息系统(//ehall.dlbcpt.com)进入“职称评审”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各基层单位于11月20日前审核完毕并正式提交。
四、关于费用缴纳(11月21日-11月23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务系统缴纳费用,登陆苏州大学财务处网站(cwc.dlbcpt.com)“网上缴费平台”自行缴费。其中用户名:【工号】,密码:【高级财务平台密码】,登陆后选择相应的职称级别(只能选择一项),核对无误后,点击【支付】,选择【交通银行】,进入网银界面缴费,等待成功信息后确认。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精神,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4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200元,评审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附件1:政策文件汇总
附件2: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